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5-05-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亲爱的2025届毕业生党员同学:

光阴似水,又是一年毕业季,祝贺你通过勤奋努力即将开启人生一段新的征程。在母校,你以优异的表现加入了党组织,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也成为了身边同学们的榜样,我们为你感到骄傲!

为了使你顺利地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请你认真阅读这份为你准备的温馨提示:

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是党的纪律要求,也是党员意识的体现,更关乎你未来参加工作、职位晋升,尤其是考公、“三支一扶”、参军入伍时党员身份的认定,请务必高度重视!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流程

1)请认真学习党员关系转移流程和相关要求,配合院部做好党员档案完善、密封、签领相关工作。

2)请尽早确定接收你组织关系的党支部,并事先与该党支部做好沟通(请注意:没有提前沟通,可能导致对方不予接收你的组织关系,同时要确定好接收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的准确名称,留存好接受党组织的联系方式,便于及时沟通)。

3)填报信息。请认真填写《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于5月23日前将接收组织关系的党支部名称报至你所在的院部党总支。

4)办理转移。由院部党总支根据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进行集中办理。

5)7月1日前与接收党支部联系,核实自己的组织关系是否已正常转入,正常转入的要在7月4日前报告院部党总支。当你本人到达转入地后,要主动将党员档案(不可以自行拆封)交到接收党支部,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院部负责老师尽早解决。

提示:工作单位不详、党组织隶属关系不清楚、工作单位(党组织)变动以及纸质介绍信超过有效期、档案丢失的,都会导致党组织无法正常转移。

毕业后,组织关系应当转至哪里?

01 我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何处?

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所签单位党支部。

02 我还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组织关系应该转移到何处?

有三种方案供你选择:

1)转到本人或父母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村党支部;

2)转到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支部(各地有差异,需提前进行沟通);

3)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党支部。

03 我的工作单位(接收党组织)在河南省内,具体怎样操作转移

1向院部报告、登记组织关系转出去向;

2)由院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

3)个人到接收关系的党支部报到,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接收;

4个人于7月1日前核实是否已经正常转入,如果正常转入,请将个人党员档案及时交至接收党支部。

04 我的工作单位(接收党组织)在河南省外或已经参军入伍的,具体怎样操作转移

1)向院部报告、登记组织关系转出去向;

2院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

3若需要线下转出,以各院部为单位,持纸质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盖章手续;

提示:一份填写完整的介绍信(包含三联),请务必仔细核对各项信息是否准确。若基本信息有误,请于介绍信有效期内到院部党总支更正,并由院部党总支重新上报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

4)个人到院部领取纸质介绍信后,凭纸质介绍信到接收关系的党组织报到,开具组织关系回执函;

提示:携带介绍信到新单位(户籍所在地)报到,尽早到新单位(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的有效期为90天,一定要在有效期内办理。另外,要主动将党员档案交到接收党支部,如有异常联系院部负责老师。

5)个人将回执函反馈至原院部;

6)收到回执后,各党总支将回执信息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完成转移

05 我通过专升本考试后,如何转移?

通过专升本考试后,你要和院部保持联系,按规定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按月交纳党费,院部会继续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9月,待你到新学校报到后,参照“03 我的工作单位(接收党组织)在河南省内,如何转移”相关情况办理。

组织关系转移中出现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01 我的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需要更换怎么办?

1)党组织关系已完成转移的毕业生党员,应由接收你组织关系的单位发起转接。

2)党组织关系未完成转移的毕业生党员:需向院部老师提交改派申请,由院部审核通过后,终止原转移流程,重新办理。

重新办理时:

①由原“申请转移河南省内单位”变为到省外单位的,参考“04 我的工作单位在河南省外或已经参军入伍的,如何转移

②由原“申请转移河南省外单位”变为到省内单位的,个人需退还原介绍信,后续具体操作参考“03 我的工作单位(接收党组织)在河南省内,如何转移

③河南省外单位间改派的,个人需交回原介绍信后领取新的介绍信,后续具体操作参考“04 我的工作单位在河南省外或已经参军入伍的,如何转移

02 我的介绍信丢失怎么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需及时向院部老师报告,并写出书面检查,接受批评教育,后由院部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补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补开的介绍信上注明:“此件为补办件,原介绍信作废”。

03我的介绍信过期且未完成组织关系转移怎么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90天。请务必在有效期内,本人持介绍信到拟转入的党组织办理完成转移手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长期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滞留,造成介绍信过期失效,本人成为口袋党员将影响本人党员身份的认定,对你造成多种不便。

1)如果超过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的有效期90天以内未办理接转手续的,要及时报告院部老师,在接受批评教育后,重新转出。

2)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新的党组织名称重新转出。

3)对于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且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党章》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组织关系转移有问题我可以联系谁?

01 毕业生转移组织关系,有问题时能找哪些人进行询问?

1)向所在院部党建工作人员或辅导员咨询。

2)向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咨询。

3)向街道或社区工作人员咨询。

4)向人才交流中心或党群服务中心咨询。

5)向户口所在地党支部工作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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